退款政策
发布日期:2026-09-01 · 生效日期:2026-09-01
一、适用范围
本政策适用于通过 dna.hn.cn 在线预约并支付的服务项目。线下现场缴费的退费按中心线下财务制度办理。
二、退款条件
- 支付后未受理:客服尚未电话确认预约、样本尚未采集的,可全额退款。
- 已受理未检测:已确认预约但样本尚未送入实验室的,扣除已发生的采样耗材与人工成本后退还余额。
- 已进入检测:实验室已开始检测的,因检测成本已实际发生,原则上不予退款;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。
- 已完成出报告:不予退款。
三、办理流程
- 进入「订单查询」验证手机号后,在订单详情申请退款并填写原因;或致电 15837179050 由客服登记。
- 工作人员在 1 个工作日(节假日顺延)内审核并电话告知结果。
- 审核通过后按原支付渠道退回,到账时间以支付机构为准(一般 1-3 个工作日,银行卡渠道最长 7 个工作日)。
四、特别说明
- 退款币种与支付币种一致,退款金额以实际支付金额为限。
- 如支付后 30 分钟内未收到任何确认且订单显示待支付,请勿重复支付,先致电客服核对。
- 对退款结果有异议的,可向 12315 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。
河南司法鉴定中心保留依法调整本政策的权利,调整前完成的服务按成交时政策执行。
